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关于开展陕西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8号令)、《陕西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暂行)的要求,为规范我省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管理,做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取得《陕西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受聘于陕西省境内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申报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通过聘用企业审核后,向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出注册申请,经省住建厅审批同意后,颁发《陕西省经纪人协理注册证书》。
(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该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三年的;
3.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材料
初始注册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注册申请表及电子版(见附件1);
(二)《陕西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与受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变更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电子版(见附件3);
(二)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
(三)新受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陕西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注册证书》;
(五)从业机构名称发生变化的应提供变更后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一)从发文之日起受理注册。
(二)注册地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309室(电话:029-87283010)。
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02-26
——————————————————
迁址通知
我中心办公地址自2014年3月24日迁至茂通大厦4楼(东新街240号)。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