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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报名结束,想要公租房的抓紧了
    您访问8000j·宝鸡房地产网    录入:绿叶 时间:2019-12-19 14:28:12  点击数:5937    

12月17日,记者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计划在春节前对市区待分配的4000余套公租房进行摇号分配。即日起至12月25日,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社区进行报名。


据了解,本次摇号分配的公租房分布在金河尚居、虢镇名苑、金陵湾二期三个小区,共有4000余套房源。摇号报名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可前往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报名,填写保障房申请审核表。此外,也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申请审核表,或是到所在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领取。


 

据悉,我市公租房保障对象包含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三大群体。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查实行社区受理初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复审,县区核准三级审核制度。经过三级审核、二级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获得保障资格后,方可参与公租房摇号仪式。

 

链接:


什么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现行标准2650元/月);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40%(现行标准14.4万元);


(4)在市区无住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符合以上条件且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市区城镇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非市区城镇户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


(2)在市区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区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


(5)持有市区居住证。


宝鸡日报全媒体记者 鲁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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