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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时交房将被扣分
    您访问8000j·宝鸡房地产网    录入:曹艳红 时间:2014-06-02 14:29:46  点击数:844    

     日前,记者从全市房地产规范整顿会上了解到,我市开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诚信考核。今后,如果房产商不按时交房,或者擅自扩大房屋面积,或者在开发销售过程中有群众投诉的,在考核中将被扣分。对考核不诚信的企业,相关部门会提醒市民谨慎选择该企业的房屋。

   为规范行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由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和执法局,联合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诚信考核。考核内容为: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执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开发建设、经营等行为的诚信守规情况。凡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违反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社会反映投诉多、群众满意率低,受到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均为企业的不诚信信用信息。

   据了解,考核结果将在相关官方网站公布。此外,从 2014年 1月 1日起,我市住宅维修资金改为按建筑面积计算。具体为:七层以下不配电梯的多层住宅为 75元 /平方米,配电梯的多层住宅为 90元 /平方米,七层以上(含七层)的小高层、高层住宅为 120元 /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不再代收维修资金,由住户直接交存至银行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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