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于近日发出通知,就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填报工作将在陕西建设网进行。
据了解,从06年起,开发企业取得的二、三、四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设为两年,资质证书不再年检,企业须在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持相关资料按程序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资质。
我省房地产企业申请延续有效期的企业须通过陕西建设网,进行网上填报工作方可进行资质申报,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网上初审,并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条件的连同其申请资料一并报省建设厅延续证书有效期,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意见后报省厅处理。由建设厅直接核发证书的房地产企业可直接向省厅进行延期申报工作。
省建设厅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通过陕西建设网如实报送近一年度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从06年2月起,新设立企业申请暂定资质经审核通过后,须在公示期内在陕西建设网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所报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证书。申请资质定级和升级的企业须在审核通过后的公示期内通过陕西建设网更新信用档案相关信息后领取证书。
关于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省建设厅强调,企业除要通过陕西建设网填写变更信息外,还须提交书面材料变更证书,包括:企业变更申请报告;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企业有关变更事项的董事会决议;企业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工作简历(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注册资本金增减时的验资报告(变更注册资本金时提供);新的办公地址证明(变更办公地址时提供)。
另悉,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2005年12月底证书到期申请延续有效期的办理工作在06年2月25日—3月31日之间进行。省建设厅要求,各市应加大对房地产资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并及时上报省建设厅。(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