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建设厅获悉,即将过去的一年里,我省在住房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清房工作进展顺利,并逐步完善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制度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在2005年,省建设厅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顺利推进驻西安省级单位清理多占公有住房工作,基本达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省级单位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有效的指导各市出台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
同时,建设厅还对全省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上报省政府下发了《陕西省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细则》,进一步完善了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会同省民政厅转发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提出了我省的六条要求,督促指导各城市健立了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的廉租住房制度,切实把廉租住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这一年,我省还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考核办法》,指导各市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调整工作。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缴存额大幅度增加、全省截止10月底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164亿元,累计余额105.39亿元,累计发放个人贷款32.03亿元,个贷余额22.91亿元,住房公积金在改善住房条件,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困难中,发挥了有效的互补作用。(梁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