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各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24〕8号)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9月24日
近期出台房地产新政汇编:
1、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 (9月24日)
2、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9月24日)
3、关于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要求的通知 (9月27日)
4、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公告 (9月29日)
5、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11月12日)
6、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