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日前出台《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简称指导标准),对物业服务等级对应收费等级给出指导标准。
《指导标准》根据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社区文化建设”等内容组成。
收费等级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按照高层、多层分别制定收费标准。 一级:2.2元/平方米·月(高层),0.85元/平方米·月(多层);
二级:1.9元/平方米·月(高层),0.75元/平方米·月(多层);
三级:1.5元/平方米·月(高层),0.65元/平方米·月(多层);
等外:1.2元/平方米·月(高层)0.55元/平方米·月(多层)。 高层指七层以上(含七层)带电梯的住宅,七层不带电梯的参照多层收费标准;
多层指六层以下(含六层)不带电梯的住宅,六层及以下带电梯参照高层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