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在西安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需求发布会上,西安市科技局针对日前出台的《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进行了解读。《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到2022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200家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以上,科技金融服务企业贷款650家、贷款额30亿元以上,累计为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额超过600亿元。
《行动计划》中的一大亮点是政策支持力度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由原来的首次认定10万元提升到20万元。对校企、院企合作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产业化项目,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研发基地,按照建设主体自筹经费实际投资情况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助。
1.加快人才安居房建设 由各级财政投资,采取集中新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政府人才公寓4877套,其中邓店南村人才公寓468套、浐灞家园人才公寓504套年内可竣工分配,其他项目正在积极筹备建设中。 2.加大人才安居补贴力度 为A、B、C类人才自主购房的,补贴购房款的50%,上限按人才层级分别为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各类人才自主租房的,分别给予每月6500元、5000元、3500元、1000元、300元的租赁补贴。 3.持续供应新毕业大学生公租房 对3年内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或5年内『双一流』院校新毕业大学生入住人才公租房的,免于资格审核,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直接办理入住手续,分别在一年或两年的过渡期内给予2.89元/平方米的优惠租金政策。 4.加强高校青年教师的安居保障 先后提供高校青年教师周转房2348套,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执行。同时,支持高校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租房,享受土地和税费减免政策,给予中省公租房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基础设施配套补助。 5.实行人才购房优待政策 在实施住房限购期间,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不受限购政策限制。新落户的,无落户时间要求,不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以家庭为单位,可购买两套住房;非本市户籍的,不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即可购买一套自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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