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发布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行)》(简称“新版《目录》”),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此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同时废止。
“外商在华建立纯电动车合资企业数量不再受上限两家的制约。”这是新版《目录》在汽车制造业领域释放出的重大信号。
文件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 4 号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2015年3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 山
2017年6月28日
政策发布原文链接: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1706/t20170628_852857.html
或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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