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等办法的通知
陕建发〔2018〕12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2.《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
3.《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办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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