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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不要买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
您访问8000j·宝鸡房地产网 录入: 绿叶 时间:2018-05-02 15:36:46 点击数: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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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保障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市住建局发布消费提醒,市民买房时要注意楼盘证件是否齐全,不要买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以防范购房风险。 商品房必须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在售楼部查阅“五证”原件是否齐全,也可在宝鸡市不动产信息网查询拟购买的房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未取得“五证”的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拒绝购买,更不能支付认筹金、定金等任何形式的费用。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商品房,产权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对于选定的房屋,购房时先网签合同,后支付房款。按照住建部的要求,购买商品房时,先网签备案后付款。购房者要将钱交入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购房资金“专款专用”,以便有效维护买卖双方财产和交易资金安全。
来源:住建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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