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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麟”诈骗警示 买房须谨慎
    您访问8000j·宝鸡房地产网    录入:绿叶 时间:2014-09-22 06:23:31  点击数:805    

  9月10日,赤峰警方将兴麟房地产赤峰分公司涉嫌诈骗的三个负责人刑事拘留,这是继城区兴麟房产沿街商铺一夜之间人去楼空之后,警方介入侦查的最新消息。此案涉及之广、影响之大、受害群众之多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通过此案惨痛教训,警方也在此提醒群众,通过中介买房要擦亮慧眼。


  从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发布的兴麟房产赤峰分公司涉嫌诈骗案件特点有以下几点:1、房产公司规模较大。该案中房产中介公司在我市属于较大规模,不少受害人都是通过广告等渠道找到该公司;2、受害人对房屋买卖程序陌生,对于资金监管的资金流程更是一无所知;3、中介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受害人的房款、定金和首付。中介公司代收房款、房屋首付款后,长时间无法办理房屋买卖手续;4、虚假承诺。不能办房产证的“小产权”房都许诺可办理房产证,骗取受害人的信任。

  针对这类案件的特点,警方提醒群众在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时需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购买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房屋业主是否全权委托给中介公司,是否签署了委托协议,即使有委托协议,买房时也可以要求见房主面谈,防止被中介公司吃差价;2、买卖双方交易,中介不能接触购房钱款,这是房管局明确的规定,但上述案件中,房产中介竟然将客户的购房款打入其公司账户,无论如何中介不能碰触购房款这是明确的规定;3、不要轻信中介公司作出的承诺,如承诺可通过关系给未取得房本的房屋办理贷款、可为“小产权房”办理房产证等。

                                                 来源: 正北方网(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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