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实习记者 宋晨)《华商报·今日宝鸡》8月6日报道了市民杜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买房,在和中介公司签好合同,交清首付款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并未如约为她办理过户手续,而且19万元首付款也要不回来。报道见报后,经多次协商,中介公司终于退还了杜女士的19万元首付款。
“这种情况不止我一人,我已经准备起诉”
昨日,杜女士说,经媒体报道和她本人多次交涉后,中介公司终于退还了19万元首付款。“这19万元还是从别的客户的购房款里扣除给我的,不然什么时候能拿到钱还真不好说,真不知道中介拿了我们的钱去干了什么?而且出现这种情况的不止我一个人,我已经找律师准备起诉中介公司,赔偿我们的损失。”杜女士说。 兴麟房产宝鸡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虽然表示事情已解决,但是关于细节问题,例如为何办不了过户手续和19万元的使用情况,却不愿多说。
工商部门将核实情况若违规会严肃处罚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陕西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查到了该公司的注册信息,注册地点为宝鸡高新工商分局,成立日期为2013年7月9日,法人代表为芦某。高新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去该公司核实情况,如果该房屋中介公司确实有违规或者涉嫌合同欺诈的情况,会作出严肃处罚。
华商报记者在网上搜索该房屋中介公司的信息,发现陕西兴麟房产在宁夏、内蒙、陕西、山西、山东等地都有分公司。家住银川的吴先生的遭遇和杜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辙;而今年3月份西安一家兴麟房产曾被爆出违规代销经济适用房,被暂停房产经营活动。
来源:华商报今日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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