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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合同惹官司入住9年办不了房产证
    您访问8000j·宝鸡房地产网    录入:绿叶 时间:2014-07-25 08:59:16  点击数:919    

2005年,陇县的张女士将自家的房屋转让给了王师傅,并签署了转让合同,可是2007年,张女士的丈夫却以妻子卖房他不知情为由将王师傅起诉,要求撤销合同。虽然张女士的丈夫最终撤诉,但王师傅的房产证至今还办不下来。

 

签署转让合同后对方突然要加价

 

    “在2004年的时候,我偶然得知张女士有房子要卖,便通过中间人进行协商,当时她说已经和丈夫商量过了,所以我才和她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据王师傅介绍,2005年年初,他和张女士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并随后分两次付清了房款,之后便入住了。

王师傅说,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办妥房屋过户手续,期间他曾多次催促办理。200710月,女士的丈夫先生找到他,说是妻子卖房他不知情,要求增加房款,王师傅没有答应。

 

官司一波三折买方要求履行合约

 

    200711月左右,李先生起诉到陇县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让王师傅退还楼房。

    经过审理之后,20089月份,陇县人民法院对于王师傅和李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判决。认定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王师傅要返还房屋。李先生返还房价款并支付王师傅一定的利息,王师傅给付对方一定的房屋租赁费。

    王师傅对于判决结果不服,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3月,宝鸡中院认为原审判决程序违法,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撤销陇县法院民事判决,发回陇县法院重审。20131月,在案件发回重审过程中,原告李先生撤诉。

“对方撤诉了,这就证明合同就是有效的,虽然现在住了这么久,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我还是不放心,所以20133月我向陇县法院起诉了。”王师傅说,他起诉主要是让他们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立案迟迟不开庭怀疑法官“徇私枉法”

 

“可是对于我要求履行合同的起诉,现在已经立案过去快16个月了,为什么还没有开庭,而且在之前的庭审中,我还发现了一些问题。”王师傅说,当时陇县法院判决之后,他和律师在事后查看案卷时发现了两份从未经过当庭质证的证据以及其他几个疑点,所以2010年他就向检察机关控告了审理的法官李某,认为他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

    据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代理审判员高芳介绍,由于一直找不到被告人,这个案件已经在20135月在原办案法官手中中止审理。她是2014年初才接手的这个案子,之前也找过被告几次都没找到,后面将积极寻找被告送达传票,尽快审理。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晓文表示,投诉法官违法违纪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具体还是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定性。

    陇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人表示,2013年的时候接到王师傅向市县检察机关反映的审理法官涉嫌徇私枉法罪的情况,经过办案人员的调查之后,和其进行过一次面谈答复。对于出现未当庭质证的证据,是当时开庭后经过审委会决定进行补充的,为判决房租做证据参考,程序上有一定的不到位,但是与判决结果没有直接关系。而且庭审意见都是审委会集体决定的,所以审理法官不构成徇私枉法裁判罪。对于王师傅近期反映的案件受理但是一直没有开庭的情况,现在控告申诉科已经受理,将进行了解督促处理。 实习记者 陈文强

                                      来源:今日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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