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省住建厅经省政府审定后拟保留22项行政审批事项,日前,该厅对这些涉及事项的承办单位(处室)、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流程图等信息进行公示。
这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乙级及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审批等。为了避免市民来来去去跑冤枉路,受理过程中还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制度,由省住建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统一接受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并依法分类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在向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后,如若出现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情况,服务中心要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各相关处室应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 〕99号)要求,现将我厅经省政府审定后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承办单位(处室)、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流程图。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厅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29-87293457 029-87293471
联系传真:029-87294020
联系邮箱:fgc@shaanxijs.gov.cn
信函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9楼政策法规处(邮编:7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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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省住建厅经省政府审定后拟保留22项行政审批事项,日前,该厅对这些涉及事项的承办单位(处室)、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流程图等信息进行公示。
这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乙级及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审批等。为了避免市民来来去去跑冤枉路,受理过程中还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制度,由省住建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统一接受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并依法分类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在向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后,如若出现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情况,服务中心要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各相关处室应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