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和有关政策的草拟、监督落实工作;
2、负责市级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退出管理以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3、负责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管理,审批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合作建房项目;
4、主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制定年度公有住房出售的价格标准和租金标准,负责市属以上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方案、出售价格及已购公房部分产权过渡、已购公房换购的审批工作,审查销售对象资格;
5、负责住房产权过渡、房改资金归集、售房款使用及售后维修基金使用的审批工作,指导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6、指导县、区保障性住房工作;
7、承担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长:李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