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办事指南
--
行政许可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核准程序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核准程序
一、办理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查勘—核准—公告
三、办理条件:
受让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拆迁资格
四、所需资料:
1、 转让合同
2、 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 转让方、受让方给被拆迁人的通知书
4、 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五、办理时限:
20日
(由市拆迁办协助市房管局开发建设科具体办理)
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8000j网(八千家)
声明:本网站文章、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之用,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侵权,电函后3日内删除。
电话:0917-15309175008 E-mail:8000j@163.com
八千里路云和月,让爱有个家!——八千家(8000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