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编辑姓名
所有栏目
资讯信息
├ 宝鸡西安楼市
├ 宝鸡二手房行情
├ 租赁行情
├ 商品住宅日成交
└ 预售许可证
重点房源推介
购房课堂
政策法律
├ 全国人大
├ 国务院
│ ├ 行政法规
│ └ 国发国办文件
├ 部委文件
│ ├ 住建部规章
│ ├ 住建部文件
│ ├ 财政税务局
│ └ 其它部委及法院
├ 省级文件
├ 市级文件
│ ├ 市政府
│ └ 市级部门
├ 外地文件
└ 证券法律政策
专题报道
├ 经验分享
├ 资料分享
├ 健康保健
└ 韭菜邦
├ 股票知识
加盟八千家
├ 加盟八千家1
└ 经纪人天地
当前位置--
八千家资讯
--
宝鸡西安楼市
--正文
市政府举行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06-08-14 11:52:58 点击数:1633 录入:
bjfgj
“政策好更要落实好”、“一定要把好事办好”……8月11日上午,在市政府举行的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上,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同志聚集一堂,就《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宝鸡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的具体实施发表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始终要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加强督办,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8月9日市政府出台的两个《办法》在我市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两个《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土地征用、资金筹集、部门间衔接等,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了座谈。大家认为,两个《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市老百姓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弱势群体的工作思路,是一项合民意、得民心的好政策。为使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百姓,房管部门应该制订翔实、科学、可行的实施细则,涉及到的部门应通力配合;各县区应参照两个《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拿出相应的办法,把好事办好、办实。
据了解,我市将设立住房保障中心,将两个《办法》的具体实施列入督办体系,每月督办一次,促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上一篇文章:
我市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下一篇文章: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实行住房补贴制最高32年
【
发表评论
】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