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八千家资讯--市级部门--正文

宝鸡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职能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06-21 10:35:17    点击数:2910    录入:bjfgj

宝市房发(2006)073号

各县区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宝市编发(2006)7号文件批复,设立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隶属市房管局领导。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专项维修资金归集计划的编制,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和统一核算;
2、负责建立业主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结存等情况的分户明细帐;
3、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审核,保证专款专用,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
4、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培训和政策咨询、受理相关投诉;
5、指导县区住房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地址设在宝鸡市中山西路157号(房产交易服务大厅东隔壁),办公电话:3656311、3656322、3656355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 上一篇文章: 宝鸡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2006年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结果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 宝鸡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发(2006)01-08号文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