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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出台新政策——建房享优惠 村民农转非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05-05-13 11:48:29 点击数:1864 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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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做出决定,彻底解决困扰我市多年的“棚户区”、“城中村”问题,通过旧城改造加快现代化生态园林大城市建设步伐。
随着“创卫”、“创模”的成功,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与此同时,也使得市区危旧房屋集中的“棚户区”和“城中村”问题显得更加突出。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加快旧城改造工作中,彻底解决“棚户区”和“城中村”问题,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据了解,“棚户区”重点改造项目区内住户可享受市政府廉租住房建设优惠政策,土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给,项目建设过程中市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审批的危旧房屋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对待,土地实行行政划拨,项目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被城市建成区包围的“城中村”,将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农民将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并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可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办法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对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可纳入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计划,提供一次免费就业培训机会,促使其再就业,并相应配套土地、产权和收费减免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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