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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广告不得含有购房落户入学等内容
    来源:8000j·宝鸡房地产网 时间:2018-8-31 11:43:55    点击数:7344    录入:绿叶

   829日,宝鸡市召开了全市房产销售广告整治工作大会,将在全市开展房产销售广告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与工商、执法规划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治理房产销售广告宣传内容,不断净化全市广告市场的营商环境。
   整治范围涉及全市房产销售广告内容,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牌、交通工具、LED电子显示屏、售楼部的印刷品、街头传单、售楼现场等媒介。
   整治内容涵盖6大类:
   一是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广告。
   二是涉及低俗恶俗媚俗及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带有宗教色彩的广告和肆意夸大宣传、误导消费、损害群众利益的广告。
   三是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四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广告;未按规定载明相关事项或不规范的房产广告;未标明预售许可证号的房产广告;广告中的楼盘位置示意图标示不准确、不清楚,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不标明出处的广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排号、认筹、认购、团购等进行广告宣传的。
   五是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主要包括房地产项目的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服务标准、物业管理等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进行虛假、夸大宣传的;含有融资和返本销售、售后包租、众筹买房等变相融资及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虚假、夸大内容的;含有排序、评比或综合评价等内容,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等用语的,含有虚假或者以起价个别房屋低价等吸引客户,误导消费的;含有购房落户、就业、入学等内容的广告。
   六是广告语言文字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用语不清晰、不准确的,用字不规范、不标准的。
   本次专项整治将全面开展排查,边排查边纠正,汇总上报企业排查的问题,对违法企业发出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情况检查,对不限期整改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华商报记者 张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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