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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考核实施方案(3)

作者:佚名    转贴自:8000j·宝鸡房地产网    点击数:1924


附件2

宝鸡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日常不诚信信用信息记录和扣分项目表(住建、执法)

开发企业名称:                      总计20分

 

序号

行为

分值标准

得到确认的事项简述

当年扣分

备注

1

不按资质管理规定在宝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不按时办理企业资质续期或核定手续;不及时办理企业变更或注销手续的

-2

 

 

 

2

私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不按要求填报核验项目手册;在项目管理、资质管理、月报管理中不按期报送;在诚信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2

 

 

 

3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或以内部购房、预约排号、发放VIP卡等形式提前售房的;以伪造行政公文、证件、印章等手段骗取或私自涂改预售证的

-2

 

 

 

4

企业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购房人交房;未达到合同约定交房条件及相关规定,强制交房的或延期交房的

-2

 

 

 

5

未按规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不按规定接受预售资金监管、不缴存质保金、维修资金;未按照规划和规定时间配建应由开发企业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建配套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或擅自处分、挪用的商品房交付后,不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或不按时补交以及占用、挪用维修资金的

-3

 

 

 

6

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一年以上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办理房产证的

-2

 

 

 

7

对购房者投诉的问题推卸责任、拒不执行除规划、土地以外部门作出已经生效的处罚(限期整改决定),或整改不力引发多次集体上访的;处理批转信访投诉矛盾不力的

-2

 

 

 

8

对购房人(业主)的随机进行调查的满意率低于50%

-3

 

 

 

9

威胁、恐吓、殴打行政执法人员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其它未按规定执行要求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