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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风沐凤城

作者:何少华    转贴自:房管局办公室    点击数:1648


   2006年11 月 18 日上午 ,凤县辛庄路,彩旗飘飘,机械轰鸣,打破了山城凤县往日的宁静 。凤县县委、县政府在这里隆重举办了凤县首批廉租住房辛庄路 “惠民家园”工程开工奠基仪式,标志着凤县住房保障制度已进入实质性阶。

    8月11日市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后,凤县县委、县政府对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高度重视,责成县建设局和房地产管理所加紧调研,尽快拿出方案。县建设局和房地产管理所专门抽调人力,在认真研究市政府“两个办法”的基础上 , 经过广泛调查论证,研究制订了《凤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凤县城镇最低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县政府 2006 年 10 月 l6 日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 以县人民政府令颁布实施。同时,该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为使这制度尽快结果开花,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展选址定点、环评勘察、多渠道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得以“惠民家园”工程如期开工。

   “惠民家园”工程的开工建设,是我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具体延伸,是住房保障制度的惠风沐浴之果。该工程占地百积 1980平方米,建筑面积 6500 余平方米, 可以解决 l08 户低收入家庭及拆迁户的住房问题 , 由县政府直接投资 440 多万元建设。住房套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单户建筑面积 50平方米,充分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实际需求,体现了标准不高好使用 , 面积不大功能全的特点 。该工程有望于2007年上半年交付使用。

    编者按:市政府于2006年8月8日颁布出台了《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宝鸡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作为社会化的保障模式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了下来,真正现实了我市以商品房为主、经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辅的“三位一体”住房供应体系,使我市住房制度迈上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凤县在推行实施这一惠民之策工作中,动手早,行动快,走在了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