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公告 作者:佚名 转贴自:8000j·宝鸡房地产网 点击数:1769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市区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公告宝住保发〔2020〕18号
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高新区住建局:
根据宝鸡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201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446元,合计2870.50元/月。从2020年11月13日开始,在申请市区公租房时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至2870.50元/月。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