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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区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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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市区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公告
宝住保发〔202018

 

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高新区住建局:

根据宝鸡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201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446元,合计2870.50元/月。20201113日开始,在申请市区公租房时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至2870.50元/月。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