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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缴公积金价值不宜高估

作者:新华网    转贴自:8000j·宝鸡房地产网    点击数:641


         大学生缴公积金价值不宜高估

 

家境差的大学生缴公积金,基本上相当于给社会上或者同学中那些能够尽早买房的人提供补贴。

  据新京报报道,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等5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武汉召开联席会,就自由职业者和在校大学生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等议题达成合作行动计划。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农民工、在校大学生等群体在这5座城市可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前两年沈阳出台大学毕业生可零首付买房的规定,被舆论解读为“去库存”。眼下房价高涨,这几个城市也没有去库存的迫切需求,这个大学生缴公积金的所谓“计划”,看起来更像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次形象工程行动。

  只是,这一行动价值几何,恐怕要靠现实来检验。

   

应当承认,公积金的根本功能是住房保障功能,其实质是以住房公积金形式给职工增加一部分住房工资,从而起到促进住房分配的目的。

  而长期以来的现实是,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受益对象是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在职职工,把大学生排除在外。如今5省会城市鼓励大学生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无疑扩大了公积金的受益面,对减轻大学生以后的住房、租房压力有一定好处。

  但问题是,学生缴公积金,并没有企业帮缴相等的份额,这对于一般没有什么收入的大学生来说,会构成一定压力,所以估计这个计划很难得到大学生的普遍欢迎。很显然,家境差的大学生缴公积金,基本上相当于给社会上或者同学中那些能够尽早买房的人提供补贴。

  可能有人会说,公积金不仅买房可以用,租房也可以用,但是,试问一下,穷人的房租又能有多高呢?其实还是给他人提供补贴。再说,在通货膨胀的时代,大学生先缴公积金,然后毕业了才能取出来租房,还要办一堆手续,这也降低了租房的灵活性。

  当然了,这个大学生缴公积金的计划是自愿的,家境不好的大学生可以不缴,这比企业员工强制缴纳公积金要好。但另一个问题不能被忽视:有些富裕家庭的学生,其父母可以帮他们缴纳公积金,以便他们一毕业就买房,而这,相当于富裕家庭占了社会上被强制缴纳公积金的底层的便宜。

  要让人们更容易买房,不能靠大学生缴公积金,而是要靠更多的供给、更稳健的货币、更少的泡沫、更好的创业环境、更轻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