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简化合同登记备案流程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简化办事程序,减轻交易当事人和企业负担,对我市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工作进行以下规范和简化:
一、启用2014版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自2016年11月1日起,我市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启用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上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二、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向买受人详尽说明合同条款、公平平等磋商合同约定。
双方协商草拟合同结束后,可由商品房网签系统打印带有“草稿”字样的草拟合同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买受人对草拟合同文本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合同签约网上办结,出具正式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开发企业应将合同编号、查询密码及时告知买受人。买受人要求自行设置查询密码的,开发企业应予配合。
三、简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自2016年11月1日之日起,凡我市市区签约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实行网上备案,不再在纸质合同文本上加盖《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合同备案专用章》。
具体业务流程调整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天内,应在网签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
2.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将于3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予以网上办结。业务办结前,因特殊情况开发企业可申请加急办结或业务回退。
3.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办结后,开发企业可通过网上签约系统、买受人可通过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www.bjszj.gov.cn/)查询合同备案登记结果。
四、开通预售商品房签约及登记备案互联网查询
预售商品房合同网签后,可通过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官方网站“预售合同查询”功能,凭合同编号和查询密码,对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登记备案状况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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