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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虢镇茗苑”“龙山雅居”保障房分配手续的公告

作者:佚名    转贴自:8000j·宝鸡房地产网    点击数:1226


        关于办理“虢镇茗苑”“龙山雅居”保障房分配手续的公告

 

   为了顺利推进2013年度摇号分配结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界定

12013年摇号结果继续有效;

2、凡2013年申报实物配售的,按公布时间凭身份证办理配售手续,价格按照本次公布价格执行;

3、凡2013年度申报实物配租的,按照宝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宝政发【201332号),经本人承诺后再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2年,租赁期满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轮候,按摇号分配住房;

42013年申报租赁的,在本次办理手续中,也可申办共有产权(实物配售)。价格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

5、以租赁方式入住的,在租赁期间,也可申请办理共有产权,价格按市物价局批复执行。

二、签订合同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1211月30,在虢镇茗苑、龙山雅居现场分别办理。按摇号顺序依次办理,每天办理100户。

三、领取钥匙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12015年12月30,在虢镇茗苑、龙山雅居现场领取。

四、共有产权价格及收费项目

1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按2013年公布的价格执行,即金河尚居2450/ ,龙山雅居2480 / ,虢镇茗苑2450/ ,购买90%产权。

2、公共租赁住房收费项目:维修基金按120∕㎡收取;契税按总房款的1%代征;天然气材料费1576户,产权证工本费80元,数字电视材料费288户,高清数字电视收视费480户(从入住开通之日起计费含机顶盒)

3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价格及收费项目:1460∕㎡;维修资金按120∕㎡计算收缴,契税按90%产权总房款的1%代征;天然气材料费1576户,产权证工本费80元,数字电视材料288户,高清数字电视收视费480户(从入住开通之日起计费含机顶盒)

五、租金标准及物业收费标准

廉租住房租金:1.6∕㎡,物业费:0.5∕㎡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龙山雅居5.5∕㎡;虢镇茗苑4.5∕㎡,物业费:0.7∕㎡

六、付款方式:

共有产权合同签订后,保障对象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特殊情况另行制订相关政策)。

1一次性付款的,可享受总房款3%优惠。

2分期付款的,分三年付清,第一年支付总房款30%,第二年、第三年分别付40%30%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3按揭贷款分为2--20年期限,按银行月利率月供房款。

七、从201631日起计收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八、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午休:1200----1300

 下午:1300----1530

 特此公告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