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行为,引导业主依法依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营造和谐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日前,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顿工作。
此次专项整顿自今年10月8日开始至明年2月5日结束。主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情况、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情况、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情况和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履职责情况这五个方面进行检查。
2015年10月8日-2015年11月31日,由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服务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要下功夫落实,下硬茬解决自身弊病。
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由各县(区)住建局、城建局牵头,街道(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参加,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服务标准要求,结合市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量化考核作和“进社区、走小区”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城区范围内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拉网式检查。
2016年1月1日-2016年1月20日,由各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治理整顿结果予以通报。
2016年1月21日-2016年2月5日,由市住建局对各县(区)上报结果进行抽查,并结合日常业主投诉、社会评价等情况,组织各区住建局对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宝鸡日报上予以通报。
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区)住建局、城建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同时加大本次专项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政策氛围和工作环境。对检查发现的矛盾问题,要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会同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行为,引导业主依法依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从10月8日起至2016年2月,宝鸡市住建局将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整顿检查。
10月8日,记者从宝鸡市住建局了解到,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服务标准要求,由各县(区)住建局、城建局牵头,开展“进社区、走小区”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以及入户走访听取业主意见等方式,对城区范围内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拉网式检查。包括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以及业委会职责履行5个方面的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将对全市范围内无资质经营、超资质经营和资质条件低于资质等级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重点检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从业人员配备;服务小区公共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业主投诉、报修处理、业主满意度;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公共绿化的养护管理;小区内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管理是否保持道路畅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公摊费用公示。
此外还增加了对物业企业维修基金缴存的重点检查,对不按规定缴存维修基金的建设单位和不按规定支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物业企业要计入不诚信档案,并通过媒体通报。
整个专项整顿治理将持续到2016年2月,住建局将对各县(区)上报结果进行抽查,并结合日常业主投诉、社会评价等情况,组织各区住建局对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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