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试行)2 作者:佚名 转贴自:8000j·宝鸡房地产网 点击数:10973
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定量评审标准目 录表1 房地产估价报告一般项目评审标准 表1-1 市场法评审标准 表1-2 收益法评审标准 表1-3-1 成本法(房地)评审标准 表1-3-2 成本法(建筑物)评审标准 表1-3-3 成本法(土地)评审标准 表1-4-1 假设开发法(现金流量折现法)评审标准 表1-4-2 假设开发法(传统方法)评审标准 表1-5 基准地价修正法评审标准 表2 房地产抵押估价特殊项目评审标准
表1 房地产估价报告一般项目评审标准
评审分项
序号
评审子项
评审标准
标
准
分
扣分项目分值及说明
一、封面
、目录
、致函
、
声明
假设和限制条件
︵15分︶
1
封 面
(或者扉页)
要素齐全,表述准确、简洁。
(1)基本要素包括:估价报告名称、估价项目名称、估价委托人(名称或者姓名)、估价机构(名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名)、估价作业日期、估价报告编号。每缺少一项,扣0.5分。
(2)表述不准确、不简洁的,扣0.5分。
2
目 录
内容完整,前后文字、页码一致。
(1)基本内容包括:标题(目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估价结果报告、估价技术报告、附件。每缺少一项,扣0.5分。
(2)估价结果报告二级标题缺少或者不全的,扣0.5分。
(3)估价技术报告二级标题缺少或者不全的,扣0.5分。
(4)目录中的文字与正文中的文字不一致的,扣0.5分。
(5)未标注页码或者页码前后不一致的,扣0.5分。
注:仅向估价委托人提供估价结果报告的,存档的估价技术报告中应当有单独的目录。
3
*致估价
委托人函
内容完整,前后内容一致,表述准确、简洁。
5
(1)基本内容包括:标题(致估价委托人函)、估价委托人(名称或者姓名)、估价目的、估价对象(名称、坐落、范围、规模、用途、权属)、估价时点、价值类型(名称)、估价结果、估价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盖章或者签字、落款日期。其中,无房地产估价机构盖章的,属于不合格内容;其余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
(2)表述不准确、不简洁的,扣1分。
(3)估价结果与估价结果报告或者估价技术报告中的不一致的,属于不合格内容。
(4)落款日期不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有效期内的,属于不合格内容。
4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内容完整、规范,针对性强。
(1)声明内容不完整或者不恰当的,扣1分。
(2)未列明实地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名或者实地查勘日期的,扣1分。
(3)未说明是否有重要专业帮助的,有重要专业帮助未说明帮助者的姓名和内容的,应当有重要专业帮助而没有重要专业帮助的,扣1~2分。
(4)内容上与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混淆的,扣1分。
(5)未注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名、注册号的,扣1分。
(6)无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的,属于不合格内容。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假设和限制条件合法、必要、合理、有依据。
(1)基本内容包括:本次估价的假设前提、估价报告应用的限制条件。缺少相关内容的,扣2分。
(2)未披露对估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或者因素,或者虽然披露但未就其对估价结果的影响进行说明的,扣4分。
(3)估价假设针对性不强的,扣1~2分。
(4)估价假设未按照“合法、必要、合理、有依据”要求说明的,扣1~3分。
(5)随意编造对估价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估价假设的,属于不合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