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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3年 新房主难落户

作者:佚名    转贴自:8000j·宝鸡房地产网    点击数:885


华商报讯(记者 党扬眉)在宝鸡市买了套二手房已经3年时间,却因原房主不愿意将户口迁出,正准备给孩子上宝鸡市户口的李先生犯起难来,自己没法儿在宝鸡落户,孩子的户口也就上不了。
   律师提醒,房屋买卖除了房产证等过户手续外,是否可以办理户口要提前了解清楚。

  户籍政策为一户一主

   1020日,李先生介绍,2011年通过中介公司,他购买了金台区福临堡水泥厂家属院的一套二手房,当时一次性付清房款16万余元,之后顺利地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并拿到了房产证。
   李先生的父母一直住在宝鸡,李先生因一直在外地工作,所以他自己的户口还在老家周至县。今年,李先生的孩子出生了,他打算以后定居在宝鸡,将孩子的户口落在宝鸡市。
   近日,李先生拿着登记着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向辖区派出所咨询,想将自己的户口从周至县转至宝鸡市,但查询得知,李先生购买的二手房的原房主,其户口并未迁出,而根据目前一户一主的户籍政策,李先生的户口无法迁入。
   之后,李先生多次联系原房主,对方表示,要给5000元,才同意将户口转出,李先生认为这样不合理。因当时通过中介买房,也不懂落户的政策,合同中也没有写明,没想到现在这么麻烦。之后,李先生向公安部门和住建部门咨询,得知需要双方事先协调沟通。

  二手房迁户需双方协调

   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处了解到,属于宝鸡市地区内的迁户,需要本人携带房产证,以及本人户口迁入申请、身份证等证件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外省市居民购房后落户,还需要携带原户籍地出示的证明,并向宝鸡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处提出申请。目前李先生房产名下的原房主户口未迁出,李先生的户口不能办理,公安机关无法强行让原房主迁出,只能通过双方协调解决。李先生可以先办理暂住证取得临时户口。一旦原房主户口迁出,李先生就可以用房产证正常办理落户手续。
   宝鸡市郯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新营表示,即使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户籍迁移,最终还是要以户籍政策为主。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前往当地公安部门查询此房内户口相关情况,咨询购买二手房后是否可以正常迁户。此外,购房者在购房前还要看对方的房产证等证件,尽量不要买存在租赁、债务纠纷、抵押等情况的房屋。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