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欣)“原本是两栋楼之间的绿化带,现在建成了地下车库,可是购房合同中并没有说明小区要建地下车库,建车库占用了我们的公共绿地。”8月7日,家住新福路10号祥瑞花园小区的栗先生反映,该小区开发商占用绿化带建成了地下车库,影响了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 居民购房合同中没说建车库 栗先生表示,当初他购买祥瑞花园9号楼一层,就是因为开发商在售楼宣传彩页中称,一层的住户拥有“私家花园”,想到能在一层的花园里种点花草,他动心了,因此购买了这套住宅。直到2010年10月31日交房后发现,一层屋后建了一排地下车库,可是购房合同中并没有提到在楼与楼之间建造车库一事。随后,栗先生拿出与陕西金圆方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合同标明,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0层,并未在合同中发现关于建设车库的内容。 现在9号楼和10号楼及7号楼和8号楼之间,开发商分别挖有两个深约5米的半开放深沟式车库,共49个车库。“虽然建成了车库,但小区基本没有人购买,而且一下大雨,车库里就会积水,因为小区车库和一墙之隔的马路落差达2米多,排水不利,居民们也担心会对楼体造成安全隐患。”栗先生说。 他和小区其他业主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管理部门已责令开发商按程序办理 随后,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了陕西金圆方置业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祥瑞花园小区地下车库的事,该小区住户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他们也给相关部门答复过了,对于答复的具体内容不方便说。 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祥瑞花园小区开发商在9号楼和10号楼及7号楼和8号楼之间建设的车库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已经责令开发商按相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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